(原标题: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各类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合计为 26.28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05%。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方面,共有 466名股民向武汉中院提起诉讼,诉讼标的额共计 4,272.10万元。其中撤诉案件 300件,诉讼标的额 3,249.93万元;一审已判决案件 63件,其中 33件判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合计 180.37万元,29件驳回全部诉讼请求;二审已判决案件 16件,均驳回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待判决 4件,二审待判决 20件,二审待开庭案件 84件。
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向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尚在审理中。
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发出的《执行裁定书》、《财产报告令》,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收到宜昌中院发出的《执行裁定书》,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申请恢复执行,裁定冻结、划拨相关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同等价值的财产。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向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清偿贷款本息及相关罚息。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向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逾期租金、违约金等。
公司及德惠德佳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裁定德惠市人民政府支付垃圾处理补贴费及滞纳金。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 26.28亿元,判决待履行金额合计约为 39.9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