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公告。注册金额人民币 100亿元。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 15亿元)。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信措施情况无增信。信用评级结果主体评级 AAA,债项评级 AAA。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全称为“24河钢 Y4”,债券代码为“148922”;品种二全称为“24河钢 Y5”,债券代码为“148923”。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元,发行数量不超过【1,500】万张(含),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元/张。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 15亿元(含 15亿元)。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3年,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 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品种二基础期限为 5年,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 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1.80%-2.80%;品种二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00%-3.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4年 9月 23日(T-1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4年 9月 23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本期债券发行的利率以询价的方式确定。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本期债券发行公告中关于本期债券的表述如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募集说明书为准。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查询。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T-2日 (2024年 9月 20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如有)、发行公告、更 名公告(如有)和评级报告;T-1日 (2024年 9月 23日)网下询价(簿记建档)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T日 (2024年 9月 24日)网下认购起始日;T+1日 (2024年 9月 25日)网下认购截止日 投资者于当日 17: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发行结果公告日。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以每 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品种二以每 5个计息年度为 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或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本期债券首次发行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保持不变。品种一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品种二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重新定价周期适用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个基点。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除下列情形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情形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情形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发行人有权在情形 1发生后的第一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有权在情形 2发生后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本期债券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4年 9月 23日(T-1日)15:00-18:00。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个交易日,即 2024年 9月 24日(T日)至2024年 9月 25日(T+1日)。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申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量,并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簿记管理人将不晚于 2024年 9月 25日(T+1日)向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应缴款金额、缴款日期、收款银行账户等。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投资者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二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