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作为振华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振华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振华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813,01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9.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17,999,978.9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12,313,429.37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合计项目总投资 251,8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251,800.00万元。
振华科技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024年 9月 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广发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