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华科技),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9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813,01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9.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7,999,978.9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686,549.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2,313,429.3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3〕第14-0001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 | --- | --- | --- | | 1 | 半导体功率器件产能提升项目 | 79,000.00 | 79,000.00 | | 2 | 混合集成电路柔性智能制造能力提升项目 | 72,000.00 | 72,000.00 | | 3 | 新型阻容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 14,000.00 | 14,000.00 | | 4 | 继电器及控制组件数智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 38,000.00 | 38,000.00 | | 5 | 开关及显控组件研发与产业化能力建设项 目 | 28,800.00 | 28,800.00 | | 6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 合计 | 合计 | 251,800.00 | 251,800.00 |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
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资金来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具体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控制风险: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就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