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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得科技: 汇得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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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汇得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9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公示内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公示时间:2024年 9月 11日至 2024年 9月 20日。 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榜公示。 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馈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 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间内,无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等。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部分对象均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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