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海王生物: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召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曹中海律师、符欣欣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议案获得通过的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包括《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修订<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4. 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王生物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