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福达股份: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受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李哲律师、孙大川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26,250,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30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福达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