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 2024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总额度从人民币 42.77亿元增至 70.77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适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
2024年 9月 19日,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愿为其控股子公司广东粤明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华润银行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金额为 1000万元,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广东粤明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年 7月 7日,注册地点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卫康路 199号 1栋 4层 410,法定代表人为张光明,注册资本为 10,080万元人民币。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 707,7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约为人民币 121,252.6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35.8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