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广发证券及具体负责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及其附件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目录声明、第一节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第二节保荐机构的承诺事项、第三节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负责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为孙昭伟和李晓芳。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金达威,代码:002626.SZ),注册资本60,993.4771万元,成立于1997年11月24日,上市时间为2011年10月28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等。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2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984.2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99.98%。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具体如下。发行人历次募集资金情况包括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保荐机构的承诺事项。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10四、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五、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13第二节保荐机构的承诺事项。一、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二、本次证券发行所履行的程序。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六、发行人的主要风险。七、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意见。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30(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31附件: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32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和项目协办人,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如果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保荐代表人或项目协办人做出调整,并重新出具相应的专项授权书的,则本专项授权书自新的专项授权书出具之日起自动失效。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33(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之签字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