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洲明科技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4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20%。激励对象共计657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首次授予日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已明确规定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归属条件、授予与归属程序、调整方法和程序、会计处理方法等内容。洲明科技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公示、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公司已履行了本激励计划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