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静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2名,代表股份272,505,4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0578%。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
1.01 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永清同意270,559,1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5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868,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0027%。表决结果:赵永清先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海波同意269,399,1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0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708,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8325%。表决结果:刘海波先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张晓敏律师和冉令帅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