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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丰科技: 晨丰科技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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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晨丰科技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8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 0.014元
股权登记日:2024/9/25
除权(息)日:2024/9/26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9/26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总股本 169,007,40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66,103.66元(含税)。因“晨丰转债”处于转股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69,007,951股。依据上述总股本的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01399995元(含税),四舍五入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仍为 0.0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366,111.31元。综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69,007,95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366,111.31元。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14元;持股期限在 1年以内(含 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14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 10%;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含企业和个人)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其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发人民币派发,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126元。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3-87618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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