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的行为。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监督制度,财务部门为审核及日常管理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合规性复核及相关信息披露。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未经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应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并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承担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担保,对于有特定情形的企业不得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涉及特定情形的还需报股东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需经过核查分析、审批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需提供反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保管印章和登记使用情况。担保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主要条款应当明确无歧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对外担保控制的监督检查制度。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