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范选聘行为,提升审计质量。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须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资格、固定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等条件。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选聘公平、公正。选聘程序包括提出资质条件、资料审查、资质审查、拟定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审核、股东会批准等步骤。选聘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不高于15%。审计委员会可通过多种方式调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诚信情况。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内不得参与公司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客观评价。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出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时应改聘。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加强信息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