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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及薪酬绩效考核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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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及薪酬绩效考核制度)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及薪酬绩效考核制度,旨在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高管人员薪酬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高管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薪酬分配与考核基于企业经济效益和工作目标,遵循按劳分配、责权利相结合等原则。董事会负责审批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起草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高管人员实行聘任制,任期3年,任期届满考核合格者需重新履行聘任程序。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激励收入构成,绩效年薪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激励收入包括任期激励、超额利润激励及其他激励项目。高管人员的考核工作由考核小组负责实施,考核结果报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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