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9月))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4年9月13日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生效。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43,258,144元。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技术开发、无氟环保制冷产品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等。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及其下属组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公司股东享有依照持股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请求召集主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等权利。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等。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依照相关条款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