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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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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为整合公司生产制造资源及业务布局,同时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沈阳优尼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公司拟成立事业部,承接优装备全部资产、负债、人员及业务。吸并完成后,子公司优装备依据法定程序注销。

公司于 2024年 9月 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公司名称: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243406830Q 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7甲 1号 公司法人:安丰收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64,746,603元

公司名称:沈阳优尼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MA0UE8XC01 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7甲1-2号 公司法人:盖立亚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已全额实缴)

公司以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为依据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优装备,公司成立事业部承接优装备全部资产、负债、人员及业务。吸并完成后,优装备依法办理注销。

吸收合并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共同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资质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程序和手续,并履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等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与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办理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吸收合并办理完毕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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