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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内动力: 公司章程(2024年9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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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9月))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二〇二四年九月经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份总数为 1,949,769,173股,全部为普通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二)项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事项;修改本章程;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批准第四十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事项;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 7-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名,独立董事 3-5名。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工会组织职工提名,经公司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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