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并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注销登记程序及减资程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以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本次激励计划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