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于 2024年 9月 2日至 2024年 9月 11日通过公司公告栏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天。截至 2024年 9月 11日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的核心技术人才和管理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