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鑫科材料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单位是应收账款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财务部负责确认应收账款并进行会计核算,运营管理部负责审核、落实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制度,审计部负责审计应收账款管理内控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客户资信管理方面,业务单位应明确客户资信日常管理部门职责,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并对客户信用额度及信用期限的评估、监管、调整流程进行规范要求。应收账款与销售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公司应收账款结算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业务单位应规范应收款项的核对流程,每月4日前财务部门将上月应收账款分析结果表发给业务单位核对。业务单位根据本单位特点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业务人员负责对自己经手应收账款的回收。应收账款案件立案后审计部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就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予以调查。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审计部按内控管理要求,定期对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内控审计。业务单位制定、修订本单位应收账款相关管理制度,完成内部审核后,需报财务部、运营管理部审批。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后发布实施。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