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 - 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是
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
现场检查情况
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是 - 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1)2024年 1-6月公司营业收入 15,628.2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 9.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8.2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71.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609.0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9.99%。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计划于 2024年 12月 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该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 16,125.95万元,其中使用变更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6,481.51万元,投资进度 108.11%;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 9,644.44万元,投资进度 47.25%。 - 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1)2024年 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主要系营业成本增加以及可转债利息从本期开始转为费用化支出。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业绩情况,并提请公司按照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和募投项目建设情况,督促公司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信息披露:无 -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 - “三会”运作:无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 -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 - 关联交易:无 - 对外担保:无 - 收购、出售资产:无 - 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无 -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无 - 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无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叶大林、倪卫菊、高得投资关于股份减持承诺:是
四、其他事项 - 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无 -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无 -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