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海联讯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4年8月22日公告。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6日下午14点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60号东清大厦206-6室海联讯会议室召开。审议议案包括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持股数共计129,694,03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8.7146%。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2名,代表股份共计1,983,90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922%。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律师认为,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