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为确保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而制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两名股东提名的监事和一名职工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进行调查等。公司应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和正常履行职责的条件。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会议和日常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议,签发会议通知、决议和有关文件,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议通知需提前送达全体监事,监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对议案的审议采用会议审议、传阅审议和通讯审议三种方式。监事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每名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决议由监事会主席提交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露。监事会会议记录由监事会主席负责,相关资料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档案室长期保存。本规则自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