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4-065 债券代码:123104 债券简称:卫宁转债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人民币 4,000万元至 8,000万元(均含)。 (2)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元/股(含)。 (4)回购数量: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0万股至 1,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 0.23%至 0.46%。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7)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3、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的风险; (2)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6)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一、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加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8元/股(含)。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均含)。 4、本次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0万股至 1,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 0.23%至 0.46%。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2、若触发以下任一条件,则回购期限届满: (1)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总额达到最低限额,经股东大会授权,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完成实施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提前完成实施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 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6%;按照回购金额下限 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3%。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1、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总资产 8,486,919,144.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768,309,745.78元,货币资金 869,277,071.88元,2024年 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168,354.32元,公司资产负债率 32.01%%。 2、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8,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总额约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货币资金的比重分别是 0.94%、1.39%、9.20%。 3、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8,000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 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6%。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
六、对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七、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2024年 9月 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的风险; 2、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6、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