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华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
我们作为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改聘公司总裁的议案》和《关于改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阅郭明先生、吴嘉灏先生的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 9月 4日
提名委员会委员: 薛 玮 张 斌 程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