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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临门: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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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4-064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确认在未来 3个月、未来 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回购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预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预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预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2、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于 2024年 9月 23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预案。详见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编号:2024-065)。 3、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及时通知债权人。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9/5|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 | 方案日期|2024/9/4| |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价格上限|22元/股(含)| |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数量|4,545,455股~9,090,909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1.20%~2.40%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回购用途|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拟回购资金总 额(万元)|回购实施期限| | ---|---|---|---|---| | 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4,545,455股 -9,090,909股|1.20%-2.40%|10,000-20,000|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预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后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本次回购前|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回购后 (按回购上限计算)|回购后 (按回购上限计算)| | ---|---|---|---|---|---|---| |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0|0.00|0|0.00|0|0.00| | 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378,991,880|100.00|374,446,425|100.00|369,900,971|100.00| | 股份总数|378,991,880|100.00|374,446,425|100.00|369,900,971|100.00|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资产为 890,520.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69,918.17万元,流动资产 468,719.24万元,资产负债率 55.77%。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 20,000万元(含)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3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分别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2.25%、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41%、占流动资产的 4.27%。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24年 2月 21日,公司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阿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一铖先生(系陈阿裕之子)、陈萍淇女士(系陈阿裕之女)(以下统称“相关增持主体”)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本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25%。2024年 6月 27日至 2024年 7月 26日期间,相关增持主体通过其共同委托设立的“陕国投·金玉 201号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 4,195,600股 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

2024年 3月 19日至 2024年 7月 26日期间,公司副总裁张征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买入公司股票 34,800股。该股份买卖发生于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前,且基于其对二级市场行情的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个月、未来 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就未来 3个月、未来 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发出问询函,并收到如下回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确认在未来 3个月、未来 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对本次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因回购股份最终实施将可能导致的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回购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预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预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预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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