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公司及本项目经办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三年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相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