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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友食品: 德恒关于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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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德恒关于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聚贤岩广场 9号国华金融中心大厦 A栋 24层 电话:023-63012200传真:023-63012211邮编:400024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9月4日14点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024年8月20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4年8月20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4年9月4日14:00,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30号有友食品重庆制造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鹿有忠主持。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66名,代表股份302,687,3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7722%。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6名,代表股份301,040,3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387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共计150人,代表股份1,647,0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3851%。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资料》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会相关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会议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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