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福达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公司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上市公司,不存在需要终止、解散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64,620.87万股的1.24%。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新能源电驱齿轮业务板块核心管理人员。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公司已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尚需继续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