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罗春华)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罗春华为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无最近 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包括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等资格之一。
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提名人: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