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暨完成回购股份的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黄小平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其在2024年7月29日至7月31日期间违规减持公司股份130,100股,减持金额1,936,688元,未履行预披露义务。决定书要求黄小平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黄小平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制定整改方案并向宁波监管局提交整改报告。黄小平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严重性,并承诺尽快回购违规减持的130,100股,同时承诺将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收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小平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0,100股,回购金额1,927,366元,同时已将此次违规减持部分的价差收益9,322元以及处罚款20,000元上缴至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