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麦迪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2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9月 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归家巷 222号麦迪科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65|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3,296,63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4.215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翁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人,出席 5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 股东类型|同意|同意|反对|反对|弃权|弃权| | ---|---|---|---|---|---|---| |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23,519,825|97.6879|450,603|1.8716|106,065|0.4405|
同意《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事项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 股东类型|同意|同意|反对|反对|弃权|弃权| | ---|---|---|---|---|---|---| |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 | ---|---|---|---|---|---|---| | A股|73,035,440|99.6436|164,443|0.2244|96,755|0.1320|
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涉及的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 股东类型|同意|同意|反对|反对|弃权|弃权| | ---|---|---|---|---|---|---| |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73,052,140|99.6664|145,733|0.1988|98,765|0.1348|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 案 序 号|议案名称|同意|同意|反对|反对|弃权|弃权| | ---|---|---|---|---|---|---|---| | 议 案 序 号|议案名称|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 1|关于间接 控股股东 向公司全 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 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2,605,822|82.3978|450,603|14.2484|106,065|3.3538| | 3|关于续聘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 计机构的 议案|2,917,992|92.2688|145,733|4.6082|98,765|3.123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3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2为特别决议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彬周翼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