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动力定02”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的公告)
动力定 02债券付息登记日:2024年 9月 6日;动力定 02债券除息日:2024年 9月 9日;动力定 02债券付息日:2024年 9月 9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9月 9日发行的动力定 02 将于 2024年 9月 9日开始支付自 2023年 9月 9日至 2024年 9月 8日期间的利息。债券代码:110808;发行总额:人民币 150,000万元;票面金额:100元/张;债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 A股股票的公司债券;债券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债券期限:6年,自 2020年 9月 9日起,至 2026年 9月 8日止;转股期限:2021年 3月 9日至 2026年 9月 8日;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 20.23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19.91元/股。本次付息为本期债券第四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 9月 9日至 2024年 9月 8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1.5%(含税),即每张面值 100元人民币可转债付息金额为 1.5元人民币(含税)。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4年 9月 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动力定 02”持有人。公司将在本期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4号)规定,自 2021年 11月 7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