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邹洵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使用自有资金,自2024年3月2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2024年3月2日至2024年9月1日期间,邹洵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8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4.58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增持计划实施后,邹洵先生直接持股数为6,918,1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8%。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的实施结果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