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与中无人机签署相关协议,就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中无人机经营情况,对中无人机开展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中无人机未发生按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中无人机及相关当事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中无人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保荐机构督促中无人机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并规范运行。保荐机构督促中无人机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促公司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避免需要更正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无人机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交所报告的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中无人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本持续督导期间,中无人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查,中无人机不存在应及时向上交所报告的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中无人机未发生相关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中无人机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中无人机按照规定持续履行了承诺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中无人机存在重大问题。
公司是大型固定翼长航时无人机领军企业,翼龙系列无人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当前内外部宏观环境复杂多变,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海内外市场总体需求释放不及预期,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仅2.7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7.22%,由于公司收入波动、研发持续保持较高投入等因素影响,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38亿元,业绩亏损;若下半年市场需求不能及时释放,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将面临进一步下滑风险。公司目前市场开发商业模式多样性不足,应用场景研究和市场需求识别不够,市场开拓面临较大挑战。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与技术飞速发展,以及客户需求的不断升级,对产品研制的周期和技术的快速更新迭代带来更大挑战,未来如公司不能实施有效市场竞争策略、紧跟新技术发展、加强新产品研发,可能会错失市场发展机会,对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带来风险挑战。
公司所处的大型固定翼长航时无人机行业属于高技术密集型行业,无人机的设计研发涵盖了无人机应用场景研究、总体方案设计、机载系统设计、任务载荷综合设计、地面指控系统设计、试验试飞及智能自主等关键技术,对技术创新的能力及投入具有较高要求,产品性能和产品创新均较大程度依赖于企业的技术水平及持续研发投入。如果公司不能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及时研究开发新技术、持续进行产品性能升级和产品结构更新,或者科研与产业化不能同步跟进,公司的技术和产品将逐渐丧失市场竞争力,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产品生产周期较长、生产流程复杂、需要生产前期投入较多,导致公司原材料及在产品等存货储备余额较大,且可能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会进一步增加。公司的存货占用高,一方面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大;另一方面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在日后经营中出现存货发生减值的风险。
2024年1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CCAR-92部)正式实施。上述法规、规章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提出了多项新要求,特别是关于从事中、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设计、生产、进口、飞行和维修活动应当依法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适航许可。结合目前相关部门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审定持非常谨慎态度,以及公司适航取证机型涉及技术条款过多,取证工作耗时长进展迟缓,对公司开展相关飞行作业及市场业务均有一定影响。
公司军贸销售与一般贸易不同,军品贸易是基于国家战略和国家利益而实施的特殊贸易活动,受国际安全局势、国家间政治关系等因素影响。在战争信息化发展形势下,无人机等新质作战武器需求大幅提升,再加上局部地区摩擦升级、冲突不断,全球军用无人机需求不断扩大。但受国际贸易争端、地缘政治等国际政治格局影响,全球无人机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在参与竞争中不确定因素较多,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中无人机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公司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7,201.4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7.22%,主要是受市场波动影响,本期交付的产品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公司2024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39.3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7.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08.1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4.37%。主要是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期间费用与上期基本持平,导致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公司2024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94.74万元,较上年同期-1,641.63万元下降10,053.12万元,主要是本期订单交付产品数量减少,导致收款金额有所下降,预计下半年交付产品数量较大,为保障后续产品的按期交付,持续加大存货投入,导致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公司2024年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69,892.33万元,同比下降2.52%,主要是公司于2024年5月完成利润分配11,947.47万元,导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有所减少。公司2024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0.0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8.75%,稀释每股收益-0.0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8.7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0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5.81%。主要是公司本期净利润同比减少,导致报告期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公司2024年1-6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8%,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4.30个百分点、4.45个百分点,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同比减少,导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下降。公司2024年1-6月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9.92%,较上年同期增加21.51个百分点,上半年公司研制项目有序推进,各项研发支出正常开支,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公司按照“一型装备服务国外、国内两个市场”开拓用户,翼龙系列无人机在全球察打一体无人机市场持续稳步发展,用户遍及十余个国家,为中国无人机装备赢得了国际声誉;国内市场快速发展,在多个新领域取得市场突破。公司以客户需求为牵引,持续强化快速响应客户能力,在大气象方面,深耕气象探测、人影作业等;在大应急方面主要应用于灾情勘测、应急通信中继、森林灭火、应急物资投送等;在特定市场方面,整合各方优势资源,通过执行演示演训任务,为开拓特定用户市场奠定良好基础。公司拥有无人机行业国家级领军人物领衔的研发团队,建立了以一流人才为中心的高效研发体系,建设了覆盖军用/外贸和民用领域的成品级、分系统级和全机级完备的试验验证环境,并具备在无人机应用研究、场景概念生成、需求分析决策、总体架构设计、系统研发集成、人工智能开发、六性及标准化设计、研发制造一体化等多方面的持续创新能力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实力。以应用场景及实战需求为牵引,以“可精准探测、可迅速响应、可实时控制、可精准评估、可灵活扩展”为目标,建立了“从需求吸收、融入场景、敏捷研发、到集成验证”的无人机系统快速迭代和综合验证能力,实现敏捷研发。按照“察打一体、远程多载、智能开放、体系协同”的总体要求,瞄准载荷多样化、动力远程化、装备实战化,实现翼龙无人机谱系化和系列化发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同时,以牵头建设四川省无人机创新平台和中试平台为契机,集聚各方资源,提升科技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