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以人民币22.60元/股回购18,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并在回购后注销该部分股份。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4年6月29日,公司公告了相关会议决议及回购注销公告,并发布了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申请办理回购过户手续,预计于2024年9月4日完成回购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