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临2024-038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力及独立性,同意变更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三:《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四:《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监事:徐虹、吴奥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2票回避。
议案五:《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服务,可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推动业务发展,担保费用符合同行业平均收费水平,收费标准公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关联监事:徐虹、吴奥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议案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