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8月 ))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当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其他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应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所审议事项负保密义务。独立董事若存在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当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的情形,其发表的独立意见、表决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