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万马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做出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发布《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 2159 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 6 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公司董事长李刚先生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出席并主持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名,所持股份总数为 316,617,054 股。网络投票股东为 327 名,所持股份总数为 12,681,839 股。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