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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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0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以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
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上港集团持有的上海港罗泾矿石码头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496,954,374.81元;核销上港集团煤炭分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 50,177,587.98元;核销上港集团罗泾港区矿石码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 233,055,221.37元。
二、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实施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元(含税)。按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总股本 23,284,144,75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64,207,237.5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上海港罗泾港区集装箱码头改造二期工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建设上海港罗泾港区集装箱码头改造二期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