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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轮船: 招商轮船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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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招商轮船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4[053]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暨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年来,公司深入实施高质量发展行动,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企业价值,同时持续通过保持较好的现金分红水平、增加股份回购等方式、加强与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交流等方式,积极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提质增效,增进价值认同,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和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持续和稳步提高经营质量,彰显发展韧性和成长性

二、高度重视投资者体验,积极回报股东

三、推进绿色船舶技术,深化智慧航运建设

四、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加强投资者服务,有效传递企业价值

五、注重投资者回报,制定未来分红规划,并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摘要如下:

(一)利润分配等回报方式:公司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股价表现及股东及公司的最佳利益,公司可以用部分现金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支付的现金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视同现金分红。

(二)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比例如下:在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年度内合计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应占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左右(含年度内累积用于回购股份支付的现金),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力争稳定和提升该比例。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执行情况。本公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均不构成实质性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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