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作废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1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48,538股全部由公司作废。1名激励对象选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5,000股全部由公司作废。
公司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销售毛利增长率均没有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合计 935,038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作废 695,038股,预留授予部分作废 240,0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