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4-041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8/30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6,000万元~12,000万元 | | 回购价格上限 | 50元/股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实际回购股数 | 2,713,876股 |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679% | | 实际回购金额 | 79,962,379.43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8.88元/股~42.40元/股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日起 36个月内。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 2023年 9月 26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9月 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回购期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二)截至 2024年 8月 27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713,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79%,回购的最高价为 42.40元/股,最低价为 18.88元/股,回购均价为 29.4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79,962,379.4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回购完成后 | | --- | --- | --- | --- | --- | |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23,333,333.00 | 80.83 | 0 | 0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6,666,667.00 | 19.17 | 397,286,124 | 99.321 |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 | 2,713,876 | 0.679 | | 股份总数 | 400,000,000.00 | 100.00 | 400,000,000.00 | 100.00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2,713,876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在实施前暂时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后续公司董事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