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 8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2、2022年 8月 30日至 2022年 9月 8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3、2022年 9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4、2022年 9月 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2年 10月 19日,公司对外披露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等。 6、2023年 9月 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 7、2023年 10月 17日,公司对外披露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部分)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等。 8、2023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 9、2023年 11月 3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0、2023年 11月 9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等。 11、2024年 1月 20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小熊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12、2024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13、2024年 8月 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30万股限制性股票(包括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0.30万股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2万股)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2024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4.37元/股调整为 23.17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2.36元/股调整为 31.16元/股。 3、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为 692,710.00元。
三、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 股份类型|数量(股)|比例|本次变动增 减(+、-)|数量(股)|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695,275|1.72%|-23,000|2,672,275|1.70%| | 高管锁定股|2,603,275|1.66%|0|2,603,275|1.66%| | 股权激励限售股|92,000|0.06%|-23,000|69,000|0.04%|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54,159,824|98.28%|0|154,159,824|98.30%| | 三、股份总数|156,855,099|100.00%|-23,000|156,832,099|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1、对本激励计划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2、对应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而失效的权益数量将根据授予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年度费用摊销的调整。 3、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股份的处理措施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其所获授股份产生任何影响。 4、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0万股限制性股票(包括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0.30万股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2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律师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已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需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