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相关交易风险。金融衍生品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合约,公司及子公司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公司及各子公司只能以其自有账户、自有资金从事该等业务,不得使用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为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机构,具体审批权限如下: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且绝对金额小于5000万元的,或连续十二个月内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可以在经董事会审批的交易总额度内进行操作。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范围内负责有关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操作事宜。公司财务管理部为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经办部门,风控合规部为法律风控部门,审计部为监管部门,证券管理部为信息披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