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度规定了报告义务人的范围,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和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等。董事会办公室为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重大信息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重大日常交易、重大关联交易、重大诉讼和仲裁、重大变更事项、重大风险事项、其他重大事项以及前述事项的持续进展情况。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的第一时间立即以面谈或电话方式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将重大信息有关的书面文件提交给公司董事会秘书或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情形将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