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天然气-2024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393 公司简称:新天然气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建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芳芳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风险。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亚美能源注册资本 208.008649 万元,持股比例 100%,总资产 11,762,938,145.88 元,净资产 9,673,247,811.13 元,净利润 653,022,541.64 元。
报告期单个子公司的经营业绩变动情况:亚美能源主营业务收入 1,407,418,274.84 元,上年同期 1,249,027,863.56 元,变动率 12.68%,主要因本期产销量增加;主营业务利润 781,865,760.08 元,上年同期 786,897,810.88 元,变动率 -0.64%,主要因本期相关成本增加幅度大于收入增加幅度。
报告期单个子公司的经营业绩变动情况:亚美能源主营业务收入 1,407,418,274.84 元,上年同期 1,249,027,863.56 元,变动率 12.68%,主要因本期产销量增加;主营业务利润 781,865,760.08 元,上年同期 786,897,810.88 元,变动率 -0.64%,主要因本期相关成本增加幅度大于收入增加幅度。
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报告期内,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如下: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方面,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发生金额 1,595.57 万元,与五家渠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发生金额 153.80 万元;
向关联人购买服务方面,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发生金额 43.72 万元,与乌鲁木齐市鑫泰长通运输有限公司发生金额 149.79 万元;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方面,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发生金额 17,928.53 万元,与五家渠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发生金额 9,737.75 万元,与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发生金额 5,678.24 万元;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方面,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发生金额 32.55 万元,与乌鲁木齐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发生金额 16.51 万元。
总计关联交易金额 41,776.62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