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20.39 元/股。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就本次调整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