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安联锐视 301042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年 8月
安联锐视、公司、上市公司 指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 指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指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 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 约定比例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骨干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有效期 指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归属或回购注销/作废失 效的期间
限售期 指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自激励对象各 自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上市之日起算
解除限售期 指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 需满足的条件
归属 指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公司将股票登记至 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条件 指 本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第二类激励股票所需满足 的获益条件
归属日 指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 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鉴于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年 5月 27日实施完毕。实施 的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持股数为基数,向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 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12元(含税)。”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 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股现金红利应以 11.640434元计算,每股现金 红利应以 1.1640434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P=P0-V=21.55-1.16=20.39元/股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P=P0-V=21.55-1.16=20.39元/股
综上所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1.55元/股调整为 20.39元/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1.55元/股调整为 20.39元/股。










